房屋买卖双方已办完过户手续,双方还能解除合同吗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:“当事人协商一致,可以解除合同。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。
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,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。”
由此可见,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,或者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,是可以解除合同的,即使房屋已经过户。
(注:该内容仅提供参考,具体情况要根据不同的房产交易流程和其他实际情况决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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