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办理在建建筑物的变更、转移、注销抵押登记?
答:
在建建筑物抵押权变更、转移或者消灭的,当事人应当提交:
1、不动产登记证明;
2、在建建筑物抵押权发生变更、转移或者消灭的材料;
3、其他必要材料。
在建建筑物竣工,办理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时,当事人应当申请将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转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。
图文来源:顺益兴四合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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